高压电工证
高压电工证
分享
收藏
高压电工证
收藏
¥0.00
  • 产品详情
  • 产品参数

高压电工证


高压电工证

高压电工证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汽车吊安全使用管理的资料4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汽车、吊车使用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篇1
汽车、吊车使用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章总则
**条为加强武汉地铁项目部对汽车、吊车的统一管理,贯彻落实“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武汉地铁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武汉地铁项目部施工用车辆及司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项目部指挥、办公车辆遵守其相关规定。
第二章汽车驾驶和运输机械的使用
第三条所有车辆驾驶人、乘坐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六条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时,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七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复杂路段
以及遇到沙尘、雨雪雾、结冰等,应当降低车速。
第八条不得强行超车和违章调头,在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时,司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司机有义务提醒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
第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时,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司机应当立即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时,应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来车方向121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第十一条汽车发动前要认真检查发动机、转向系、制动系、前后悬挂、传动系、轮胎气压及螺母有无松动,离合器及操作部分是否灵敏可靠。
第十二条汽车在行驶中,驾驶员应经常注意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各部位声响、气味是否有异常,若有异常应立即减速靠边停车进行检查并排除。
第十三条使用刹车要轻柔,非紧急关头不要使用紧急刹车,在雨雪路面更不可使用急刹车。
第十四条汽车在上坡行驶时,不能“之”字型前进,通过坡顶时,应提前减速,注意来车和行人,通过弯曲坡道时,靠近行驶,严禁超车。
第十五条装运超限货物时,要在货物的最高处的四角插挂小
红旗。
第十六条严禁客货混装,货车严禁载人。
第十七条配合起重机装卸货物时,司机应离开驾驶室。
第三章起重机的使用及吊装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吊车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汽车吊车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持有效年度安全检验合格报告证。并安排一名有吊装经验丰富的同志负责指挥人员,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
第十九条吊装作业区域内,必须设置有效的隔离和警戒标志;涉及交通安全的起重吊装作业,应及时和交通部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设专人防护,吊装作业区域严禁闲杂人员逗留。
第二十条吊装所用的钢丝绳要仔细检查,发现钢丝绳断股、死弯,钢丝绳回头松散严禁使用。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装吊现场周围要认真观察,特别注意空中架设高压线,通信线路及周围建筑物是否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二条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吊物应平稳,必要时吊物应系缆风绳。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状态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第二十三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绳。
第二十四条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第二十五条第八条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第二十六条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第二十七条轨道起重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或下沉现象。轨道渔尾板螺栓装备完整有效,轨道车吊装必须打好支腿,并且要保持车体平面,方可吊装作业。
第二十八条必须遵守起重机械操作的“十不准”和“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十不准:1无证不准操作2酒后不准操作;3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盹;4外人不准进入驾驶室;2吊钩不准过人头;2作业时不准上下车;7吊物不准长时间悬挂;8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4升降、变幅、旋转不能同时使用;工作时不准调整机器。
十不吊:1斜吊不吊;2起重量不明不吊;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绑扎不牢不吊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2掉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2吊钩上站人或有活动物不吊;7埋压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吊;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4光线阴暗看不清物体不吊;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不吊。
第二十九条吊装必须设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必须懂得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指挥。在正式吊装前必须试吊,试吊当中发现的问题急时纠整后,方可正式吊装,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
第四章车辆调动管理
第三十条车辆使用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和调动。第三十一条各作业队、各部门用车需提前一天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用车计划(电话联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地铁三号线信号项目经理部223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篇2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
1、汽车吊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整坚实,并应于沟渠、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汽车吊启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有关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部位无松动。
(2)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撑脚下方木指点牢靠;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需插上。
4、作业时回转半径内不准有障碍物;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情况后,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2、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2、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湿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7、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距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
8、工作完毕,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4、在起吊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面起吊。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作业后,应立即将起重臂全部回缩放在支架上,再缩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篇3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
1、汽车吊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整坚实,并应于沟渠、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汽车吊启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有关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部位无松动。
(2)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撑脚下方木指点牢靠;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需插上。
4、作业时回转半径内不准有障碍物;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情况后,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2、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2、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湿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7、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距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
吊车安全使用篇4
1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12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超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超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2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1t至小于等于1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1t。
3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3.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2127。
3.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3.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1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1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安全预案。
3.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安全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贮罐安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3.2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多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1%。
4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41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42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42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2174的规定。
42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2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2、作业中安全措施
2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
合GB28的规定。
2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21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2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2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22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2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22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28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1%。
2、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2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2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2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2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22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22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2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2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24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2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2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2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214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214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212遇大雪、暴雨、大雾及2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2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
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7、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7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7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7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7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8《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81吊装重量大于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82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叫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对本制度3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写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8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运指挥。吊运指挥机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84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82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装作业在各行各业的生产施工中都较为常见,汽车吊车作业是其中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的一项,以下就汽车吊装作业中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和技术措施进行分析和总结。
1操作人员应了解吊车的机械操纵和维护方法;要有吊车电器设备的常识,要熟悉钢索和钩子的好坏和悬挂的角度,并要有一定时间的实际操作经验。
2开车前应检查所用的钢绳,挂钩及其它工具,如有不合乎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不论大小挂钩,不准吊挂人员。
3使用前要检查行车上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检查完好后方可合上总闸,并发出确切信号。
4起吊时应将吊车无载挂钩进行几次试动。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心领导,未修好以前,不得进行工作。修好以后,应进行试吊后才能使用。
2吊车在行驶时,禁止上下车辆;在窄路、障碍物复杂的路面上行驶时,应有人监护行人及架空障碍物,吊杆离输电线路距离不得少于规定数值。在厂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2公里,拐弯时速度更要放慢。
2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驾驶和吊拉作业时,不准吸烟或与他人闲谈。
7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吊钩是否良好。在工作时,如发现机器有异常声音时,必须停车检查,严禁带故障作业。
8行车运行时,安全注意事项:
(1)挂钩应垂直安置在吊起的载物上,禁止斜吊;(2)对捆缚不牢固或重心不正的载荷,禁止吊运,必须捆牢固后,再准起吊;(3)不准吊起超过额定负荷的重量。如不知道载荷量时,必须弄明白后,再起吊;(4)禁止用起重钩、挂钩斜拉或人用手托着工件吊运;(2)物件尚在地面时,不得行车,以免吊起后,摇晃伤人;(2)禁止用吊车的挂钩,拉埋在地下的物品。严禁用麻绳、线绳、三角皮带吊运任何物品;(7)在吊运时,行车操作人员只能听取某一个固定人员的信号和指挥;(8)行车在开进尾端和挡板时,应提前放开开关;
(4)工作时如发现行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4行车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吊车用完后,必须将车门随时锁好,冬季将水放净。吊车严禁停放在交通要道上;(2)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行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
遇到下列情况应禁止吊运。
(1)指挥信号不明和乱指挥不吊;(2)钢丝绳不合格不吊;(3)超负荷和重量不明不吊;(4)埋下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体及带电设备不吊;(2)光线黑暗,视线不清不吊;(2)斜拉不吊;(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驶;(8)遇到大雪、大雾、暴雨和2级风以上天气时,禁止作业,如遇紧急抢修抢救情况,必须经审批。
钢结构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人员资格
(1)吊车司机、指挥、电工、架手工等施工专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2)参加吊装作业的人员(含消防施工人员)应体检合格方可登高作业。有关资料归挡备查。
2、安全技术交底与监控职责
(1)吊装前对施工专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如钢丝绳的捆扎方法、“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等。
(2)明确吊装区责任安全员和安全监控员。项目负责人应在吊装前用图纸划分编号形
(4)工作时如发现行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4行车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吊车用完后,必须将车门随时锁好,冬季将水放净。吊车严禁停放在交通要道上;(2)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行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
遇到下列情况应禁止吊运。
(1)指挥信号不明和乱指挥不吊;(2)钢丝绳不合格不吊;(3)超负荷和重量不明不吊;(4)埋下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体及带电设备不吊;(2)光线黑暗,视线不清不吊;(2)斜拉不吊;(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驶;(8)遇到大雪、大雾、暴雨和2级风以上天气时,禁止作业,如遇紧急抢修抢救情况,必须经审批。
钢结构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人员资格
(1)吊车司机、指挥、电工、架手工等施工专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2)参加吊装作业的人员(含消防施工人员)应体检合格方可登高作业。有关资料归挡备查。
2、安全技术交底与监控职责
(1)吊装前对施工专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如钢丝绳的捆扎方法、“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等。
(2)明确吊装区责任安全员和安全监控员。项目负责人应在吊装前用图纸划分编号形
色,到实地对每个人明确各人安全责任的区域,以及所承担的职责。并必须到现场对安全员、监控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安全责任区划分图上按责任人负责的区号,在图上由本人签字。
(3)在吊装各类物件全过程中,必须对所有吊装施工管理人员,特别是安全、监控人员,用书面形式明确各人的安全管理区域和安全管理的岗位责任,并必须到现场对相关人员实地交底。
(4)安全员、监控人员在明确各自责任区和工作内容后,必须在起吊前先到各自的责任区,巡视好现场的安全状况,并向有关管理人员、吊装施工人员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安全。存在不安全隐患,决不允许起吊。重大不安全情况要及时书面报告。3、警戒区设置与管理
(1)各类吊装作业必须采取全封闭的安全警戒线,要有明显的警戒标志。四周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全封闭的安全警戒区外沿,在视线盲区交叉点,必须设置安全、监控人员,监控人员和安全员无特殊情况一律在警戒线外进行监控,并戴好安全监控员袖章。
(3)所有负责吊装工作的监控员及现场安全员,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监控点和安全管理区,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
(4)在吊装过程中,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全封闭警戒区。起吊前所有人员都必须离开吊机回转半径和吊物的下方(*括起重指挥和起重工)。工艺要求必须流人的要加长定位牵引绳或其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离开把杆和吊物的下方和安全。
(2)起吊中,全封闭安全警戒线必须大于吊机**回转半径和吊物外延距离。对吊机把杆及吊物在吊装过程中可能倾斜和吊物超出吊机半径的危险落点外围,必须设置警戒线和派人监护。
4、汽车吊安全使用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到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履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起叼重机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覆。
(2)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
最全最热最专业的文档类资源,文库一网打尽
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与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2)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装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2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2%,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1%)。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钓
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互相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8)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4)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下班后应将吊臂收缩平放在吊车上。2、吊装作业安全
(1)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机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碇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拼接大梁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2)起吊前,总指挥必须明确起吊方案中安全方面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吊装施工,保持吊装施工中各环节通讯联络的畅通。严禁冒险作业,确保人与设备的安全和万无一失。全体吊装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起吊总指挥指令,起吊总负责必须在确保人的安全前提下组织各类吊装施工作业。(3)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4)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有关吊装所有人员都必须事先明确各自的职责。负责起吊物固定的起重工和有关指挥及所有与吊装相关的管理人员在起吊前准备工作完毕后,应迅速离开起吊物和把杆回转区域内。如果吊机指挥、吊车司机在发现吊物及吊杆回转半径内有人还未离开,决不允许起吊,确保人的安全。(2)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2)高处运输物件工具、零星材料事,应用绳捆好吊运。钢结构吊装时,不的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7)高处使用扭力扳手等工具和油漆桶,应同时使用防坠保险绳。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等意外事故。
(8)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4)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并设置临时缆风绳。当确定连接安全可靠后才可松钩进行下步吊装作业。()吊机指挥和吊机司机在起吊过程中一旦发现起吊物和把杆下方有人或其他不安全因素,不管任何原因都应迅速停吊,确保安全。并必须事先明确应急停吊信号。
(12)在吊装作业的全过程中,安全员、监控员一旦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各类危险因素,必须立即制止,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在危险因素未清除前
有权向有关领导提出停止施工的意见。2、安全绳设置与使用
(1)安全绳敷设在每榀钢梁上,随钢梁同时起吊并使用。
(2)钢梁在空中拼接完毕后,同时须将大梁拼接处的安全绳相互安全可靠连接。(3)使用安全绳前先确认安全绳锚固安全可靠。如发现有问题应自行固定牢固。(4)安装檩条时应注意随时将安全绳翻提到檩条的上方。
(2)高处安装大梁、安装与搬运檩条、人员沿大梁行走、变换工作位置、安装梁间斜拉杆、清除钢构表面污泥、油漆、布设钢丝网、安装保温棉和屋面板等各种屋盖高处作业,均必须全数牢固设置和使用航空镀锌水平安全绳。
(2)安装墙面板和屋面板前,必须全数设置锦纶垂直和金属水平安全绳,并按人数在垂直安全绳上安装防坠器用于系挂安全带。
(7)采用悬挂吊板脚手对钢柱油漆作业吊时,必须同时设置正确使用锦纶垂直安全绳并有安全防坠器。
(8)先布设安全绳,再从事高处任何作业。
(4)禁止不使用安全绳在大梁上和墙板水平檩条上行走和翻爬。()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绳的设置和位置变换布设。
7、安全带
(1)安全带应与安全绳联合使用。
(2)局部无安全绳的部位,应将安全带牢固系挂在钢结构或管道上。(3)禁止将安全带弹簧钩系挂在钢梁、檩条的翼缘上。(4)禁止不系挂安全带从事任何高处作业。8、爬梯
(1)应设置足够数量带护身圈的笼式钢管梯。无护身圈的直爬梯或航空软梯禁止使用。
(2)相对固定的专用爬梯位置与最远作业点水平距离不大于31,沿途应连续没有安全绳,有良好水平通道的距离不大于21。钢构施工中应据此要求及时调整直爬梯位置,以方便作业。
(3)竹梯加节捆绑处应牢固可靠。禁止使用已裂缝、损毁的竹梯。(4)竹梯应有足够安全作业的高度。(2)梯子与地面夹角以72o±2o为宜。
(2)竹梯低部应坚实、防滑。上端捆绑牢后再上人。(7)人员上下梯子禁止持物,应面向梯子。
(8)禁止在竹梯上从事油漆,端面板安装等高处作业。
(4)所有登高施工人员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禁止爬钢柱上下。4、檩条上作业
(1)每个施工人员身下应水平放置2个竹梯或脚手板,以便变动作业位置。(2)系好安全带后作业和变动作业位置。
(3)禁止施工人员从平放于大梁间尚未安装固定的檩条上爬动变动工作位置。(4)禁止施工人员从保温棉和未固定或探头的屋面上行走,变动工作位置。
、安全平网
檩条和屋面板安装前,安排脚手工在作业面下张挂22×22小眼安全平网,并随施工进度超前张挂。注意:施工时不得随意拆除。张挂面积大于即将为施工面的投影面积。并不少于二跨。、交叉作业
(1)屋盖和墙面板安装作业下方禁止一切交叉作业。
(2)吊物下禁有氧气、乙炔瓶、有电电箱和吊装作业人员及吊车司机。12、施工程序施工人员相对集中施工,各工种充分利用已有的安全绳等安全设施,按“做一处,清一处”的原则进行配合施工。禁止东一榔西一棒的散打作业。14、气候
雨天、六级及其以上大风禁止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14、临时用电
(1)吊装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2)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3)使用标准电箱。电缆线、接头、电箱内电器设备完好无损,绝缘良好,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2-22)规定。
(4)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阻值不应大于4Ω,并定期进行电阻摇测试验。
(2)禁止使用花线,护导线作移动电线。(2)各级漏电开关灵敏可靠,参数正确。(7)电缆绝缘良好
(8)禁止绕开漏电开关接电和电线直入插座孔接电
高压电工证高压电工证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汽车吊安全使用管理的资料4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汽车、吊车使用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篇1
汽车、吊车使用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章总则
**条为加强武汉地铁项目部对汽车、吊车的统一管理,贯彻落实“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武汉地铁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武汉地铁项目部施工用车辆及司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项目部指挥、办公车辆遵守其相关规定。
第二章汽车驾驶和运输机械的使用
第三条所有车辆驾驶人、乘坐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六条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时,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七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复杂路段
以及遇到沙尘、雨雪雾、结冰等,应当降低车速。
第八条不得强行超车和违章调头,在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时,司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司机有义务提醒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
第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时,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司机应当立即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时,应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来车方向121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第十一条汽车发动前要认真检查发动机、转向系、制动系、前后悬挂、传动系、轮胎气压及螺母有无松动,离合器及操作部分是否灵敏可靠。
第十二条汽车在行驶中,驾驶员应经常注意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各部位声响、气味是否有异常,若有异常应立即减速靠边停车进行检查并排除。
第十三条使用刹车要轻柔,非紧急关头不要使用紧急刹车,在雨雪路面更不可使用急刹车。
第十四条汽车在上坡行驶时,不能“之”字型前进,通过坡顶时,应提前减速,注意来车和行人,通过弯曲坡道时,靠近行驶,严禁超车。
第十五条装运超限货物时,要在货物的最高处的四角插挂小
红旗。
第十六条严禁客货混装,货车严禁载人。
第十七条配合起重机装卸货物时,司机应离开驾驶室。
第三章起重机的使用及吊装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吊车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汽车吊车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持有效年度安全检验合格报告证。并安排一名有吊装经验丰富的同志负责指挥人员,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
第十九条吊装作业区域内,必须设置有效的隔离和警戒标志;涉及交通安全的起重吊装作业,应及时和交通部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设专人防护,吊装作业区域严禁闲杂人员逗留。
第二十条吊装所用的钢丝绳要仔细检查,发现钢丝绳断股、死弯,钢丝绳回头松散严禁使用。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装吊现场周围要认真观察,特别注意空中架设高压线,通信线路及周围建筑物是否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二条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吊物应平稳,必要时吊物应系缆风绳。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状态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第二十三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绳。
第二十四条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第二十五条第八条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第二十六条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第二十七条轨道起重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或下沉现象。轨道渔尾板螺栓装备完整有效,轨道车吊装必须打好支腿,并且要保持车体平面,方可吊装作业。
第二十八条必须遵守起重机械操作的“十不准”和“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十不准:1无证不准操作2酒后不准操作;3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盹;4外人不准进入驾驶室;2吊钩不准过人头;2作业时不准上下车;7吊物不准长时间悬挂;8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4升降、变幅、旋转不能同时使用;工作时不准调整机器。
十不吊:1斜吊不吊;2起重量不明不吊;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绑扎不牢不吊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2掉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2吊钩上站人或有活动物不吊;7埋压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吊;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4光线阴暗看不清物体不吊;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不吊。
第二十九条吊装必须设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必须懂得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指挥。在正式吊装前必须试吊,试吊当中发现的问题急时纠整后,方可正式吊装,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
第四章车辆调动管理
第三十条车辆使用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和调动。第三十一条各作业队、各部门用车需提前一天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用车计划(电话联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地铁三号线信号项目经理部223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篇2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
1、汽车吊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整坚实,并应于沟渠、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汽车吊启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有关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部位无松动。
(2)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撑脚下方木指点牢靠;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需插上。
4、作业时回转半径内不准有障碍物;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情况后,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2、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2、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湿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7、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距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
8、工作完毕,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4、在起吊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面起吊。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作业后,应立即将起重臂全部回缩放在支架上,再缩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篇3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
1、汽车吊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整坚实,并应于沟渠、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汽车吊启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有关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部位无松动。
(2)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撑脚下方木指点牢靠;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需插上。
4、作业时回转半径内不准有障碍物;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情况后,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2、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2、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湿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7、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距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
吊车安全使用篇4
1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12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超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超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2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1t至小于等于1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1t。
3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3.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2127。
3.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3.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1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1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安全预案。
3.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安全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贮罐安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3.2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多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1%。
4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41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42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42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2174的规定。
42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2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2、作业中安全措施
2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
合GB28的规定。
2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21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2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2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22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2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22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28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1%。
2、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2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2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2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2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22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22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2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2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24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2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2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2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214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214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212遇大雪、暴雨、大雾及2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2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
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7、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7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7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7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7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8《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81吊装重量大于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82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叫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对本制度3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写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8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运指挥。吊运指挥机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84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82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装作业在各行各业的生产施工中都较为常见,汽车吊车作业是其中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的一项,以下就汽车吊装作业中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和技术措施进行分析和总结。
1操作人员应了解吊车的机械操纵和维护方法;要有吊车电器设备的常识,要熟悉钢索和钩子的好坏和悬挂的角度,并要有一定时间的实际操作经验。
2开车前应检查所用的钢绳,挂钩及其它工具,如有不合乎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不论大小挂钩,不准吊挂人员。
3使用前要检查行车上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检查完好后方可合上总闸,并发出确切信号。
4起吊时应将吊车无载挂钩进行几次试动。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心领导,未修好以前,不得进行工作。修好以后,应进行试吊后才能使用。
2吊车在行驶时,禁止上下车辆;在窄路、障碍物复杂的路面上行驶时,应有人监护行人及架空障碍物,吊杆离输电线路距离不得少于规定数值。在厂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2公里,拐弯时速度更要放慢。
2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驾驶和吊拉作业时,不准吸烟或与他人闲谈。
7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吊钩是否良好。在工作时,如发现机器有异常声音时,必须停车检查,严禁带故障作业。
8行车运行时,安全注意事项:
(1)挂钩应垂直安置在吊起的载物上,禁止斜吊;(2)对捆缚不牢固或重心不正的载荷,禁止吊运,必须捆牢固后,再准起吊;(3)不准吊起超过额定负荷的重量。如不知道载荷量时,必须弄明白后,再起吊;(4)禁止用起重钩、挂钩斜拉或人用手托着工件吊运;(2)物件尚在地面时,不得行车,以免吊起后,摇晃伤人;(2)禁止用吊车的挂钩,拉埋在地下的物品。严禁用麻绳、线绳、三角皮带吊运任何物品;(7)在吊运时,行车操作人员只能听取某一个固定人员的信号和指挥;(8)行车在开进尾端和挡板时,应提前放开开关;
(4)工作时如发现行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4行车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吊车用完后,必须将车门随时锁好,冬季将水放净。吊车严禁停放在交通要道上;(2)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行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
遇到下列情况应禁止吊运。
(1)指挥信号不明和乱指挥不吊;(2)钢丝绳不合格不吊;(3)超负荷和重量不明不吊;(4)埋下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体及带电设备不吊;(2)光线黑暗,视线不清不吊;(2)斜拉不吊;(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驶;(8)遇到大雪、大雾、暴雨和2级风以上天气时,禁止作业,如遇紧急抢修抢救情况,必须经审批。
钢结构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人员资格
(1)吊车司机、指挥、电工、架手工等施工专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2)参加吊装作业的人员(含消防施工人员)应体检合格方可登高作业。有关资料归挡备查。
2、安全技术交底与监控职责
(1)吊装前对施工专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如钢丝绳的捆扎方法、“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等。
(2)明确吊装区责任安全员和安全监控员。项目负责人应在吊装前用图纸划分编号形
(4)工作时如发现行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4行车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吊车用完后,必须将车门随时锁好,冬季将水放净。吊车严禁停放在交通要道上;(2)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行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
遇到下列情况应禁止吊运。
(1)指挥信号不明和乱指挥不吊;(2)钢丝绳不合格不吊;(3)超负荷和重量不明不吊;(4)埋下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体及带电设备不吊;(2)光线黑暗,视线不清不吊;(2)斜拉不吊;(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驶;(8)遇到大雪、大雾、暴雨和2级风以上天气时,禁止作业,如遇紧急抢修抢救情况,必须经审批。
钢结构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人员资格
(1)吊车司机、指挥、电工、架手工等施工专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2)参加吊装作业的人员(含消防施工人员)应体检合格方可登高作业。有关资料归挡备查。
2、安全技术交底与监控职责
(1)吊装前对施工专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如钢丝绳的捆扎方法、“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等。
(2)明确吊装区责任安全员和安全监控员。项目负责人应在吊装前用图纸划分编号形
色,到实地对每个人明确各人安全责任的区域,以及所承担的职责。并必须到现场对安全员、监控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安全责任区划分图上按责任人负责的区号,在图上由本人签字。
(3)在吊装各类物件全过程中,必须对所有吊装施工管理人员,特别是安全、监控人员,用书面形式明确各人的安全管理区域和安全管理的岗位责任,并必须到现场对相关人员实地交底。
(4)安全员、监控人员在明确各自责任区和工作内容后,必须在起吊前先到各自的责任区,巡视好现场的安全状况,并向有关管理人员、吊装施工人员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安全。存在不安全隐患,决不允许起吊。重大不安全情况要及时书面报告。3、警戒区设置与管理
(1)各类吊装作业必须采取全封闭的安全警戒线,要有明显的警戒标志。四周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全封闭的安全警戒区外沿,在视线盲区交叉点,必须设置安全、监控人员,监控人员和安全员无特殊情况一律在警戒线外进行监控,并戴好安全监控员袖章。
(3)所有负责吊装工作的监控员及现场安全员,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监控点和安全管理区,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
(4)在吊装过程中,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全封闭警戒区。起吊前所有人员都必须离开吊机回转半径和吊物的下方(*括起重指挥和起重工)。工艺要求必须流人的要加长定位牵引绳或其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离开把杆和吊物的下方和安全。
(2)起吊中,全封闭安全警戒线必须大于吊机**回转半径和吊物外延距离。对吊机把杆及吊物在吊装过程中可能倾斜和吊物超出吊机半径的危险落点外围,必须设置警戒线和派人监护。
4、汽车吊安全使用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到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履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起叼重机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覆。
(2)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
最全最热最专业的文档类资源,文库一网打尽
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与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2)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装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2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2%,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1%)。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钓
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互相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8)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4)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下班后应将吊臂收缩平放在吊车上。2、吊装作业安全
(1)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机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碇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拼接大梁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2)起吊前,总指挥必须明确起吊方案中安全方面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吊装施工,保持吊装施工中各环节通讯联络的畅通。严禁冒险作业,确保人与设备的安全和万无一失。全体吊装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起吊总指挥指令,起吊总负责必须在确保人的安全前提下组织各类吊装施工作业。(3)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4)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有关吊装所有人员都必须事先明确各自的职责。负责起吊物固定的起重工和有关指挥及所有与吊装相关的管理人员在起吊前准备工作完毕后,应迅速离开起吊物和把杆回转区域内。如果吊机指挥、吊车司机在发现吊物及吊杆回转半径内有人还未离开,决不允许起吊,确保人的安全。(2)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2)高处运输物件工具、零星材料事,应用绳捆好吊运。钢结构吊装时,不的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7)高处使用扭力扳手等工具和油漆桶,应同时使用防坠保险绳。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等意外事故。
(8)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4)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并设置临时缆风绳。当确定连接安全可靠后才可松钩进行下步吊装作业。()吊机指挥和吊机司机在起吊过程中一旦发现起吊物和把杆下方有人或其他不安全因素,不管任何原因都应迅速停吊,确保安全。并必须事先明确应急停吊信号。
(12)在吊装作业的全过程中,安全员、监控员一旦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各类危险因素,必须立即制止,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在危险因素未清除前
有权向有关领导提出停止施工的意见。2、安全绳设置与使用
(1)安全绳敷设在每榀钢梁上,随钢梁同时起吊并使用。
(2)钢梁在空中拼接完毕后,同时须将大梁拼接处的安全绳相互安全可靠连接。(3)使用安全绳前先确认安全绳锚固安全可靠。如发现有问题应自行固定牢固。(4)安装檩条时应注意随时将安全绳翻提到檩条的上方。
(2)高处安装大梁、安装与搬运檩条、人员沿大梁行走、变换工作位置、安装梁间斜拉杆、清除钢构表面污泥、油漆、布设钢丝网、安装保温棉和屋面板等各种屋盖高处作业,均必须全数牢固设置和使用航空镀锌水平安全绳。
(2)安装墙面板和屋面板前,必须全数设置锦纶垂直和金属水平安全绳,并按人数在垂直安全绳上安装防坠器用于系挂安全带。
(7)采用悬挂吊板脚手对钢柱油漆作业吊时,必须同时设置正确使用锦纶垂直安全绳并有安全防坠器。
(8)先布设安全绳,再从事高处任何作业。
(4)禁止不使用安全绳在大梁上和墙板水平檩条上行走和翻爬。()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绳的设置和位置变换布设。
7、安全带
(1)安全带应与安全绳联合使用。
(2)局部无安全绳的部位,应将安全带牢固系挂在钢结构或管道上。(3)禁止将安全带弹簧钩系挂在钢梁、檩条的翼缘上。(4)禁止不系挂安全带从事任何高处作业。8、爬梯
(1)应设置足够数量带护身圈的笼式钢管梯。无护身圈的直爬梯或航空软梯禁止使用。
(2)相对固定的专用爬梯位置与最远作业点水平距离不大于31,沿途应连续没有安全绳,有良好水平通道的距离不大于21。钢构施工中应据此要求及时调整直爬梯位置,以方便作业。
(3)竹梯加节捆绑处应牢固可靠。禁止使用已裂缝、损毁的竹梯。(4)竹梯应有足够安全作业的高度。(2)梯子与地面夹角以72o±2o为宜。
(2)竹梯低部应坚实、防滑。上端捆绑牢后再上人。(7)人员上下梯子禁止持物,应面向梯子。
(8)禁止在竹梯上从事油漆,端面板安装等高处作业。
(4)所有登高施工人员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禁止爬钢柱上下。4、檩条上作业
(1)每个施工人员身下应水平放置2个竹梯或脚手板,以便变动作业位置。(2)系好安全带后作业和变动作业位置。
(3)禁止施工人员从平放于大梁间尚未安装固定的檩条上爬动变动工作位置。(4)禁止施工人员从保温棉和未固定或探头的屋面上行走,变动工作位置。
、安全平网
檩条和屋面板安装前,安排脚手工在作业面下张挂22×22小眼安全平网,并随施工进度超前张挂。注意:施工时不得随意拆除。张挂面积大于即将为施工面的投影面积。并不少于二跨。、交叉作业
(1)屋盖和墙面板安装作业下方禁止一切交叉作业。
(2)吊物下禁有氧气、乙炔瓶、有电电箱和吊装作业人员及吊车司机。12、施工程序施工人员相对集中施工,各工种充分利用已有的安全绳等安全设施,按“做一处,清一处”的原则进行配合施工。禁止东一榔西一棒的散打作业。14、气候
雨天、六级及其以上大风禁止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14、临时用电
(1)吊装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2)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3)使用标准电箱。电缆线、接头、电箱内电器设备完好无损,绝缘良好,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2-22)规定。
(4)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阻值不应大于4Ω,并定期进行电阻摇测试验。
(2)禁止使用花线,护导线作移动电线。(2)各级漏电开关灵敏可靠,参数正确。(7)电缆绝缘良好
(8)禁止绕开漏电开关接电和电线直入插座孔接电
高压电工证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汽车吊安全使用管理的资料4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汽车、吊车使用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篇1
汽车、吊车使用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章总则
**条为加强武汉地铁项目部对汽车、吊车的统一管理,贯彻落实“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武汉地铁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武汉地铁项目部施工用车辆及司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项目部指挥、办公车辆遵守其相关规定。
第二章汽车驾驶和运输机械的使用
第三条所有车辆驾驶人、乘坐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六条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时,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七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复杂路段
以及遇到沙尘、雨雪雾、结冰等,应当降低车速。
第八条不得强行超车和违章调头,在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时,司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司机有义务提醒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
第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时,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司机应当立即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时,应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来车方向121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第十一条汽车发动前要认真检查发动机、转向系、制动系、前后悬挂、传动系、轮胎气压及螺母有无松动,离合器及操作部分是否灵敏可靠。
第十二条汽车在行驶中,驾驶员应经常注意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各部位声响、气味是否有异常,若有异常应立即减速靠边停车进行检查并排除。
第十三条使用刹车要轻柔,非紧急关头不要使用紧急刹车,在雨雪路面更不可使用急刹车。
第十四条汽车在上坡行驶时,不能“之”字型前进,通过坡顶时,应提前减速,注意来车和行人,通过弯曲坡道时,靠近行驶,严禁超车。
第十五条装运超限货物时,要在货物的最高处的四角插挂小
红旗。
第十六条严禁客货混装,货车严禁载人。
第十七条配合起重机装卸货物时,司机应离开驾驶室。
第三章起重机的使用及吊装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吊车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汽车吊车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持有效年度安全检验合格报告证。并安排一名有吊装经验丰富的同志负责指挥人员,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
第十九条吊装作业区域内,必须设置有效的隔离和警戒标志;涉及交通安全的起重吊装作业,应及时和交通部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设专人防护,吊装作业区域严禁闲杂人员逗留。
第二十条吊装所用的钢丝绳要仔细检查,发现钢丝绳断股、死弯,钢丝绳回头松散严禁使用。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装吊现场周围要认真观察,特别注意空中架设高压线,通信线路及周围建筑物是否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二条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吊物应平稳,必要时吊物应系缆风绳。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状态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第二十三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绳。
第二十四条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第二十五条第八条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第二十六条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第二十七条轨道起重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或下沉现象。轨道渔尾板螺栓装备完整有效,轨道车吊装必须打好支腿,并且要保持车体平面,方可吊装作业。
第二十八条必须遵守起重机械操作的“十不准”和“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十不准:1无证不准操作2酒后不准操作;3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盹;4外人不准进入驾驶室;2吊钩不准过人头;2作业时不准上下车;7吊物不准长时间悬挂;8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4升降、变幅、旋转不能同时使用;工作时不准调整机器。
十不吊:1斜吊不吊;2起重量不明不吊;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绑扎不牢不吊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2掉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2吊钩上站人或有活动物不吊;7埋压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吊;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4光线阴暗看不清物体不吊;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不吊。
第二十九条吊装必须设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必须懂得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指挥。在正式吊装前必须试吊,试吊当中发现的问题急时纠整后,方可正式吊装,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
第四章车辆调动管理
第三十条车辆使用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和调动。第三十一条各作业队、各部门用车需提前一天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用车计划(电话联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地铁三号线信号项目经理部223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篇2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
1、汽车吊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整坚实,并应于沟渠、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汽车吊启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有关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部位无松动。
(2)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撑脚下方木指点牢靠;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需插上。
4、作业时回转半径内不准有障碍物;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情况后,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2、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2、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湿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7、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距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
8、工作完毕,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4、在起吊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面起吊。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作业后,应立即将起重臂全部回缩放在支架上,再缩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篇3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
1、汽车吊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整坚实,并应于沟渠、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汽车吊启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有关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部位无松动。
(2)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撑脚下方木指点牢靠;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需插上。
4、作业时回转半径内不准有障碍物;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情况后,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2、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2、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湿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7、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距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
吊车安全使用篇4
1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12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超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超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2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1t至小于等于1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1t。
3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3.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2127。
3.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3.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1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1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安全预案。
3.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安全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贮罐安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3.2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多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1%。
4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41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42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42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2174的规定。
42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2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2、作业中安全措施
2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
合GB28的规定。
2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21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2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2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22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2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22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28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1%。
2、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2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2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2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2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22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22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2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2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24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2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2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2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214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214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212遇大雪、暴雨、大雾及2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2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
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7、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7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7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7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7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8《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81吊装重量大于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82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叫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对本制度3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写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8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运指挥。吊运指挥机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84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82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装作业在各行各业的生产施工中都较为常见,汽车吊车作业是其中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的一项,以下就汽车吊装作业中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和技术措施进行分析和总结。
1操作人员应了解吊车的机械操纵和维护方法;要有吊车电器设备的常识,要熟悉钢索和钩子的好坏和悬挂的角度,并要有一定时间的实际操作经验。
2开车前应检查所用的钢绳,挂钩及其它工具,如有不合乎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不论大小挂钩,不准吊挂人员。
3使用前要检查行车上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检查完好后方可合上总闸,并发出确切信号。
4起吊时应将吊车无载挂钩进行几次试动。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心领导,未修好以前,不得进行工作。修好以后,应进行试吊后才能使用。
2吊车在行驶时,禁止上下车辆;在窄路、障碍物复杂的路面上行驶时,应有人监护行人及架空障碍物,吊杆离输电线路距离不得少于规定数值。在厂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2公里,拐弯时速度更要放慢。
2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驾驶和吊拉作业时,不准吸烟或与他人闲谈。
7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吊钩是否良好。在工作时,如发现机器有异常声音时,必须停车检查,严禁带故障作业。
8行车运行时,安全注意事项:
(1)挂钩应垂直安置在吊起的载物上,禁止斜吊;(2)对捆缚不牢固或重心不正的载荷,禁止吊运,必须捆牢固后,再准起吊;(3)不准吊起超过额定负荷的重量。如不知道载荷量时,必须弄明白后,再起吊;(4)禁止用起重钩、挂钩斜拉或人用手托着工件吊运;(2)物件尚在地面时,不得行车,以免吊起后,摇晃伤人;(2)禁止用吊车的挂钩,拉埋在地下的物品。严禁用麻绳、线绳、三角皮带吊运任何物品;(7)在吊运时,行车操作人员只能听取某一个固定人员的信号和指挥;(8)行车在开进尾端和挡板时,应提前放开开关;
(4)工作时如发现行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4行车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吊车用完后,必须将车门随时锁好,冬季将水放净。吊车严禁停放在交通要道上;(2)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行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
遇到下列情况应禁止吊运。
(1)指挥信号不明和乱指挥不吊;(2)钢丝绳不合格不吊;(3)超负荷和重量不明不吊;(4)埋下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体及带电设备不吊;(2)光线黑暗,视线不清不吊;(2)斜拉不吊;(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驶;(8)遇到大雪、大雾、暴雨和2级风以上天气时,禁止作业,如遇紧急抢修抢救情况,必须经审批。
钢结构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人员资格
(1)吊车司机、指挥、电工、架手工等施工专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2)参加吊装作业的人员(含消防施工人员)应体检合格方可登高作业。有关资料归挡备查。
2、安全技术交底与监控职责
(1)吊装前对施工专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如钢丝绳的捆扎方法、“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等。
(2)明确吊装区责任安全员和安全监控员。项目负责人应在吊装前用图纸划分编号形
(4)工作时如发现行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4行车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吊车用完后,必须将车门随时锁好,冬季将水放净。吊车严禁停放在交通要道上;(2)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行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
遇到下列情况应禁止吊运。
(1)指挥信号不明和乱指挥不吊;(2)钢丝绳不合格不吊;(3)超负荷和重量不明不吊;(4)埋下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体及带电设备不吊;(2)光线黑暗,视线不清不吊;(2)斜拉不吊;(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驶;(8)遇到大雪、大雾、暴雨和2级风以上天气时,禁止作业,如遇紧急抢修抢救情况,必须经审批。
钢结构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人员资格
(1)吊车司机、指挥、电工、架手工等施工专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2)参加吊装作业的人员(含消防施工人员)应体检合格方可登高作业。有关资料归挡备查。
2、安全技术交底与监控职责
(1)吊装前对施工专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如钢丝绳的捆扎方法、“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等。
(2)明确吊装区责任安全员和安全监控员。项目负责人应在吊装前用图纸划分编号形
色,到实地对每个人明确各人安全责任的区域,以及所承担的职责。并必须到现场对安全员、监控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安全责任区划分图上按责任人负责的区号,在图上由本人签字。
(3)在吊装各类物件全过程中,必须对所有吊装施工管理人员,特别是安全、监控人员,用书面形式明确各人的安全管理区域和安全管理的岗位责任,并必须到现场对相关人员实地交底。
(4)安全员、监控人员在明确各自责任区和工作内容后,必须在起吊前先到各自的责任区,巡视好现场的安全状况,并向有关管理人员、吊装施工人员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安全。存在不安全隐患,决不允许起吊。重大不安全情况要及时书面报告。3、警戒区设置与管理
(1)各类吊装作业必须采取全封闭的安全警戒线,要有明显的警戒标志。四周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全封闭的安全警戒区外沿,在视线盲区交叉点,必须设置安全、监控人员,监控人员和安全员无特殊情况一律在警戒线外进行监控,并戴好安全监控员袖章。
(3)所有负责吊装工作的监控员及现场安全员,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监控点和安全管理区,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
(4)在吊装过程中,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全封闭警戒区。起吊前所有人员都必须离开吊机回转半径和吊物的下方(*括起重指挥和起重工)。工艺要求必须流人的要加长定位牵引绳或其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离开把杆和吊物的下方和安全。
(2)起吊中,全封闭安全警戒线必须大于吊机**回转半径和吊物外延距离。对吊机把杆及吊物在吊装过程中可能倾斜和吊物超出吊机半径的危险落点外围,必须设置警戒线和派人监护。
4、汽车吊安全使用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到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履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起叼重机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覆。
(2)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
最全最热最专业的文档类资源,文库一网打尽
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与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2)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装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2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2%,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1%)。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钓
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互相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8)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4)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下班后应将吊臂收缩平放在吊车上。2、吊装作业安全
(1)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机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碇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拼接大梁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2)起吊前,总指挥必须明确起吊方案中安全方面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吊装施工,保持吊装施工中各环节通讯联络的畅通。严禁冒险作业,确保人与设备的安全和万无一失。全体吊装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起吊总指挥指令,起吊总负责必须在确保人的安全前提下组织各类吊装施工作业。(3)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4)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有关吊装所有人员都必须事先明确各自的职责。负责起吊物固定的起重工和有关指挥及所有与吊装相关的管理人员在起吊前准备工作完毕后,应迅速离开起吊物和把杆回转区域内。如果吊机指挥、吊车司机在发现吊物及吊杆回转半径内有人还未离开,决不允许起吊,确保人的安全。(2)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2)高处运输物件工具、零星材料事,应用绳捆好吊运。钢结构吊装时,不的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7)高处使用扭力扳手等工具和油漆桶,应同时使用防坠保险绳。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等意外事故。
(8)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4)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并设置临时缆风绳。当确定连接安全可靠后才可松钩进行下步吊装作业。()吊机指挥和吊机司机在起吊过程中一旦发现起吊物和把杆下方有人或其他不安全因素,不管任何原因都应迅速停吊,确保安全。并必须事先明确应急停吊信号。
(12)在吊装作业的全过程中,安全员、监控员一旦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各类危险因素,必须立即制止,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在危险因素未清除前
有权向有关领导提出停止施工的意见。2、安全绳设置与使用
(1)安全绳敷设在每榀钢梁上,随钢梁同时起吊并使用。
(2)钢梁在空中拼接完毕后,同时须将大梁拼接处的安全绳相互安全可靠连接。(3)使用安全绳前先确认安全绳锚固安全可靠。如发现有问题应自行固定牢固。(4)安装檩条时应注意随时将安全绳翻提到檩条的上方。
(2)高处安装大梁、安装与搬运檩条、人员沿大梁行走、变换工作位置、安装梁间斜拉杆、清除钢构表面污泥、油漆、布设钢丝网、安装保温棉和屋面板等各种屋盖高处作业,均必须全数牢固设置和使用航空镀锌水平安全绳。
(2)安装墙面板和屋面板前,必须全数设置锦纶垂直和金属水平安全绳,并按人数在垂直安全绳上安装防坠器用于系挂安全带。
(7)采用悬挂吊板脚手对钢柱油漆作业吊时,必须同时设置正确使用锦纶垂直安全绳并有安全防坠器。
(8)先布设安全绳,再从事高处任何作业。
(4)禁止不使用安全绳在大梁上和墙板水平檩条上行走和翻爬。()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绳的设置和位置变换布设。
7、安全带
(1)安全带应与安全绳联合使用。
(2)局部无安全绳的部位,应将安全带牢固系挂在钢结构或管道上。(3)禁止将安全带弹簧钩系挂在钢梁、檩条的翼缘上。(4)禁止不系挂安全带从事任何高处作业。8、爬梯
(1)应设置足够数量带护身圈的笼式钢管梯。无护身圈的直爬梯或航空软梯禁止使用。
(2)相对固定的专用爬梯位置与最远作业点水平距离不大于31,沿途应连续没有安全绳,有良好水平通道的距离不大于21。钢构施工中应据此要求及时调整直爬梯位置,以方便作业。
(3)竹梯加节捆绑处应牢固可靠。禁止使用已裂缝、损毁的竹梯。(4)竹梯应有足够安全作业的高度。(2)梯子与地面夹角以72o±2o为宜。
(2)竹梯低部应坚实、防滑。上端捆绑牢后再上人。(7)人员上下梯子禁止持物,应面向梯子。
(8)禁止在竹梯上从事油漆,端面板安装等高处作业。
(4)所有登高施工人员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禁止爬钢柱上下。4、檩条上作业
(1)每个施工人员身下应水平放置2个竹梯或脚手板,以便变动作业位置。(2)系好安全带后作业和变动作业位置。
(3)禁止施工人员从平放于大梁间尚未安装固定的檩条上爬动变动工作位置。(4)禁止施工人员从保温棉和未固定或探头的屋面上行走,变动工作位置。
、安全平网
檩条和屋面板安装前,安排脚手工在作业面下张挂22×22小眼安全平网,并随施工进度超前张挂。注意:施工时不得随意拆除。张挂面积大于即将为施工面的投影面积。并不少于二跨。、交叉作业
(1)屋盖和墙面板安装作业下方禁止一切交叉作业。
(2)吊物下禁有氧气、乙炔瓶、有电电箱和吊装作业人员及吊车司机。12、施工程序施工人员相对集中施工,各工种充分利用已有的安全绳等安全设施,按“做一处,清一处”的原则进行配合施工。禁止东一榔西一棒的散打作业。14、气候
雨天、六级及其以上大风禁止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14、临时用电
(1)吊装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2)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3)使用标准电箱。电缆线、接头、电箱内电器设备完好无损,绝缘良好,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2-22)规定。
(4)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阻值不应大于4Ω,并定期进行电阻摇测试验。
(2)禁止使用花线,护导线作移动电线。(2)各级漏电开关灵敏可靠,参数正确。(7)电缆绝缘良好
(8)禁止绕开漏电开关接电和电线直入插座孔接电
高压电工证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汽车吊安全使用管理的资料4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汽车、吊车使用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篇1
汽车、吊车使用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章总则
**条为加强武汉地铁项目部对汽车、吊车的统一管理,贯彻落实“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武汉地铁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武汉地铁项目部施工用车辆及司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项目部指挥、办公车辆遵守其相关规定。
第二章汽车驾驶和运输机械的使用
第三条所有车辆驾驶人、乘坐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六条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时,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七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复杂路段
以及遇到沙尘、雨雪雾、结冰等,应当降低车速。
第八条不得强行超车和违章调头,在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时,司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司机有义务提醒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
第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时,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司机应当立即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时,应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来车方向121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第十一条汽车发动前要认真检查发动机、转向系、制动系、前后悬挂、传动系、轮胎气压及螺母有无松动,离合器及操作部分是否灵敏可靠。
第十二条汽车在行驶中,驾驶员应经常注意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各部位声响、气味是否有异常,若有异常应立即减速靠边停车进行检查并排除。
第十三条使用刹车要轻柔,非紧急关头不要使用紧急刹车,在雨雪路面更不可使用急刹车。
第十四条汽车在上坡行驶时,不能“之”字型前进,通过坡顶时,应提前减速,注意来车和行人,通过弯曲坡道时,靠近行驶,严禁超车。
第十五条装运超限货物时,要在货物的最高处的四角插挂小
红旗。
第十六条严禁客货混装,货车严禁载人。
第十七条配合起重机装卸货物时,司机应离开驾驶室。
第三章起重机的使用及吊装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吊车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汽车吊车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持有效年度安全检验合格报告证。并安排一名有吊装经验丰富的同志负责指挥人员,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
第十九条吊装作业区域内,必须设置有效的隔离和警戒标志;涉及交通安全的起重吊装作业,应及时和交通部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设专人防护,吊装作业区域严禁闲杂人员逗留。
第二十条吊装所用的钢丝绳要仔细检查,发现钢丝绳断股、死弯,钢丝绳回头松散严禁使用。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装吊现场周围要认真观察,特别注意空中架设高压线,通信线路及周围建筑物是否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二条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吊物应平稳,必要时吊物应系缆风绳。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状态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第二十三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绳。
第二十四条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第二十五条第八条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第二十六条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第二十七条轨道起重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或下沉现象。轨道渔尾板螺栓装备完整有效,轨道车吊装必须打好支腿,并且要保持车体平面,方可吊装作业。
第二十八条必须遵守起重机械操作的“十不准”和“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十不准:1无证不准操作2酒后不准操作;3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盹;4外人不准进入驾驶室;2吊钩不准过人头;2作业时不准上下车;7吊物不准长时间悬挂;8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4升降、变幅、旋转不能同时使用;工作时不准调整机器。
十不吊:1斜吊不吊;2起重量不明不吊;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绑扎不牢不吊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2掉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2吊钩上站人或有活动物不吊;7埋压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吊;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4光线阴暗看不清物体不吊;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不吊。
第二十九条吊装必须设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必须懂得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指挥。在正式吊装前必须试吊,试吊当中发现的问题急时纠整后,方可正式吊装,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
第四章车辆调动管理
第三十条车辆使用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和调动。第三十一条各作业队、各部门用车需提前一天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用车计划(电话联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地铁三号线信号项目经理部223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篇2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
1、汽车吊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整坚实,并应于沟渠、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汽车吊启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有关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部位无松动。
(2)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撑脚下方木指点牢靠;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需插上。
4、作业时回转半径内不准有障碍物;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情况后,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2、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2、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湿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7、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距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
8、工作完毕,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4、在起吊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面起吊。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作业后,应立即将起重臂全部回缩放在支架上,再缩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篇3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
1、汽车吊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整坚实,并应于沟渠、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汽车吊启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有关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部位无松动。
(2)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撑脚下方木指点牢靠;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需插上。
4、作业时回转半径内不准有障碍物;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情况后,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2、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2、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湿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7、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距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
吊车安全使用篇4
1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12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超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超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2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1t至小于等于1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1t。
3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3.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2127。
3.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3.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1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1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安全预案。
3.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安全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贮罐安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3.2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多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1%。
4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41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42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42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2174的规定。
42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2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2、作业中安全措施
2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
合GB28的规定。
2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21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2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2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22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2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22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28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1%。
2、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2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2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2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2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22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22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2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2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24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2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2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2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214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214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212遇大雪、暴雨、大雾及2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2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
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7、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7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7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7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7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8《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81吊装重量大于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82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叫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对本制度3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写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8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运指挥。吊运指挥机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84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82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装作业在各行各业的生产施工中都较为常见,汽车吊车作业是其中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的一项,以下就汽车吊装作业中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和技术措施进行分析和总结。
1操作人员应了解吊车的机械操纵和维护方法;要有吊车电器设备的常识,要熟悉钢索和钩子的好坏和悬挂的角度,并要有一定时间的实际操作经验。
2开车前应检查所用的钢绳,挂钩及其它工具,如有不合乎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不论大小挂钩,不准吊挂人员。
3使用前要检查行车上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检查完好后方可合上总闸,并发出确切信号。
4起吊时应将吊车无载挂钩进行几次试动。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心领导,未修好以前,不得进行工作。修好以后,应进行试吊后才能使用。
2吊车在行驶时,禁止上下车辆;在窄路、障碍物复杂的路面上行驶时,应有人监护行人及架空障碍物,吊杆离输电线路距离不得少于规定数值。在厂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2公里,拐弯时速度更要放慢。
2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驾驶和吊拉作业时,不准吸烟或与他人闲谈。
7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吊钩是否良好。在工作时,如发现机器有异常声音时,必须停车检查,严禁带故障作业。
8行车运行时,安全注意事项:
(1)挂钩应垂直安置在吊起的载物上,禁止斜吊;(2)对捆缚不牢固或重心不正的载荷,禁止吊运,必须捆牢固后,再准起吊;(3)不准吊起超过额定负荷的重量。如不知道载荷量时,必须弄明白后,再起吊;(4)禁止用起重钩、挂钩斜拉或人用手托着工件吊运;(2)物件尚在地面时,不得行车,以免吊起后,摇晃伤人;(2)禁止用吊车的挂钩,拉埋在地下的物品。严禁用麻绳、线绳、三角皮带吊运任何物品;(7)在吊运时,行车操作人员只能听取某一个固定人员的信号和指挥;(8)行车在开进尾端和挡板时,应提前放开开关;
(4)工作时如发现行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4行车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吊车用完后,必须将车门随时锁好,冬季将水放净。吊车严禁停放在交通要道上;(2)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行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
遇到下列情况应禁止吊运。
(1)指挥信号不明和乱指挥不吊;(2)钢丝绳不合格不吊;(3)超负荷和重量不明不吊;(4)埋下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体及带电设备不吊;(2)光线黑暗,视线不清不吊;(2)斜拉不吊;(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驶;(8)遇到大雪、大雾、暴雨和2级风以上天气时,禁止作业,如遇紧急抢修抢救情况,必须经审批。
钢结构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人员资格
(1)吊车司机、指挥、电工、架手工等施工专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2)参加吊装作业的人员(含消防施工人员)应体检合格方可登高作业。有关资料归挡备查。
2、安全技术交底与监控职责
(1)吊装前对施工专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如钢丝绳的捆扎方法、“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等。
(2)明确吊装区责任安全员和安全监控员。项目负责人应在吊装前用图纸划分编号形
(4)工作时如发现行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4行车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吊车用完后,必须将车门随时锁好,冬季将水放净。吊车严禁停放在交通要道上;(2)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行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
遇到下列情况应禁止吊运。
(1)指挥信号不明和乱指挥不吊;(2)钢丝绳不合格不吊;(3)超负荷和重量不明不吊;(4)埋下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体及带电设备不吊;(2)光线黑暗,视线不清不吊;(2)斜拉不吊;(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驶;(8)遇到大雪、大雾、暴雨和2级风以上天气时,禁止作业,如遇紧急抢修抢救情况,必须经审批。
钢结构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人员资格
(1)吊车司机、指挥、电工、架手工等施工专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2)参加吊装作业的人员(含消防施工人员)应体检合格方可登高作业。有关资料归挡备查。
2、安全技术交底与监控职责
(1)吊装前对施工专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如钢丝绳的捆扎方法、“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等。
(2)明确吊装区责任安全员和安全监控员。项目负责人应在吊装前用图纸划分编号形
色,到实地对每个人明确各人安全责任的区域,以及所承担的职责。并必须到现场对安全员、监控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安全责任区划分图上按责任人负责的区号,在图上由本人签字。
(3)在吊装各类物件全过程中,必须对所有吊装施工管理人员,特别是安全、监控人员,用书面形式明确各人的安全管理区域和安全管理的岗位责任,并必须到现场对相关人员实地交底。
(4)安全员、监控人员在明确各自责任区和工作内容后,必须在起吊前先到各自的责任区,巡视好现场的安全状况,并向有关管理人员、吊装施工人员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安全。存在不安全隐患,决不允许起吊。重大不安全情况要及时书面报告。3、警戒区设置与管理
(1)各类吊装作业必须采取全封闭的安全警戒线,要有明显的警戒标志。四周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全封闭的安全警戒区外沿,在视线盲区交叉点,必须设置安全、监控人员,监控人员和安全员无特殊情况一律在警戒线外进行监控,并戴好安全监控员袖章。
(3)所有负责吊装工作的监控员及现场安全员,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监控点和安全管理区,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
(4)在吊装过程中,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全封闭警戒区。起吊前所有人员都必须离开吊机回转半径和吊物的下方(*括起重指挥和起重工)。工艺要求必须流人的要加长定位牵引绳或其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离开把杆和吊物的下方和安全。
(2)起吊中,全封闭安全警戒线必须大于吊机**回转半径和吊物外延距离。对吊机把杆及吊物在吊装过程中可能倾斜和吊物超出吊机半径的危险落点外围,必须设置警戒线和派人监护。
4、汽车吊安全使用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到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履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起叼重机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覆。
(2)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
最全最热最专业的文档类资源,文库一网打尽
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与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2)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装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2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2%,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1%)。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钓
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互相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8)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4)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下班后应将吊臂收缩平放在吊车上。2、吊装作业安全
(1)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机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碇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拼接大梁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2)起吊前,总指挥必须明确起吊方案中安全方面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吊装施工,保持吊装施工中各环节通讯联络的畅通。严禁冒险作业,确保人与设备的安全和万无一失。全体吊装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起吊总指挥指令,起吊总负责必须在确保人的安全前提下组织各类吊装施工作业。(3)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4)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有关吊装所有人员都必须事先明确各自的职责。负责起吊物固定的起重工和有关指挥及所有与吊装相关的管理人员在起吊前准备工作完毕后,应迅速离开起吊物和把杆回转区域内。如果吊机指挥、吊车司机在发现吊物及吊杆回转半径内有人还未离开,决不允许起吊,确保人的安全。(2)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2)高处运输物件工具、零星材料事,应用绳捆好吊运。钢结构吊装时,不的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7)高处使用扭力扳手等工具和油漆桶,应同时使用防坠保险绳。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等意外事故。
(8)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4)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并设置临时缆风绳。当确定连接安全可靠后才可松钩进行下步吊装作业。()吊机指挥和吊机司机在起吊过程中一旦发现起吊物和把杆下方有人或其他不安全因素,不管任何原因都应迅速停吊,确保安全。并必须事先明确应急停吊信号。
(12)在吊装作业的全过程中,安全员、监控员一旦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各类危险因素,必须立即制止,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在危险因素未清除前
有权向有关领导提出停止施工的意见。2、安全绳设置与使用
(1)安全绳敷设在每榀钢梁上,随钢梁同时起吊并使用。
(2)钢梁在空中拼接完毕后,同时须将大梁拼接处的安全绳相互安全可靠连接。(3)使用安全绳前先确认安全绳锚固安全可靠。如发现有问题应自行固定牢固。(4)安装檩条时应注意随时将安全绳翻提到檩条的上方。
(2)高处安装大梁、安装与搬运檩条、人员沿大梁行走、变换工作位置、安装梁间斜拉杆、清除钢构表面污泥、油漆、布设钢丝网、安装保温棉和屋面板等各种屋盖高处作业,均必须全数牢固设置和使用航空镀锌水平安全绳。
(2)安装墙面板和屋面板前,必须全数设置锦纶垂直和金属水平安全绳,并按人数在垂直安全绳上安装防坠器用于系挂安全带。
(7)采用悬挂吊板脚手对钢柱油漆作业吊时,必须同时设置正确使用锦纶垂直安全绳并有安全防坠器。
(8)先布设安全绳,再从事高处任何作业。
(4)禁止不使用安全绳在大梁上和墙板水平檩条上行走和翻爬。()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绳的设置和位置变换布设。
7、安全带
(1)安全带应与安全绳联合使用。
(2)局部无安全绳的部位,应将安全带牢固系挂在钢结构或管道上。(3)禁止将安全带弹簧钩系挂在钢梁、檩条的翼缘上。(4)禁止不系挂安全带从事任何高处作业。8、爬梯
(1)应设置足够数量带护身圈的笼式钢管梯。无护身圈的直爬梯或航空软梯禁止使用。
(2)相对固定的专用爬梯位置与最远作业点水平距离不大于31,沿途应连续没有安全绳,有良好水平通道的距离不大于21。钢构施工中应据此要求及时调整直爬梯位置,以方便作业。
(3)竹梯加节捆绑处应牢固可靠。禁止使用已裂缝、损毁的竹梯。(4)竹梯应有足够安全作业的高度。(2)梯子与地面夹角以72o±2o为宜。
(2)竹梯低部应坚实、防滑。上端捆绑牢后再上人。(7)人员上下梯子禁止持物,应面向梯子。
(8)禁止在竹梯上从事油漆,端面板安装等高处作业。
(4)所有登高施工人员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禁止爬钢柱上下。4、檩条上作业
(1)每个施工人员身下应水平放置2个竹梯或脚手板,以便变动作业位置。(2)系好安全带后作业和变动作业位置。
(3)禁止施工人员从平放于大梁间尚未安装固定的檩条上爬动变动工作位置。(4)禁止施工人员从保温棉和未固定或探头的屋面上行走,变动工作位置。
、安全平网
檩条和屋面板安装前,安排脚手工在作业面下张挂22×22小眼安全平网,并随施工进度超前张挂。注意:施工时不得随意拆除。张挂面积大于即将为施工面的投影面积。并不少于二跨。、交叉作业
(1)屋盖和墙面板安装作业下方禁止一切交叉作业。
(2)吊物下禁有氧气、乙炔瓶、有电电箱和吊装作业人员及吊车司机。12、施工程序施工人员相对集中施工,各工种充分利用已有的安全绳等安全设施,按“做一处,清一处”的原则进行配合施工。禁止东一榔西一棒的散打作业。14、气候
雨天、六级及其以上大风禁止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14、临时用电
(1)吊装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2)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3)使用标准电箱。电缆线、接头、电箱内电器设备完好无损,绝缘良好,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2-22)规定。
(4)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阻值不应大于4Ω,并定期进行电阻摇测试验。
(2)禁止使用花线,护导线作移动电线。(2)各级漏电开关灵敏可靠,参数正确。(7)电缆绝缘良好
(8)禁止绕开漏电开关接电和电线直入插座孔接电
高压电工证高压电工证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汽车吊安全使用管理的资料4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汽车、吊车使用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篇1
汽车、吊车使用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章总则
**条为加强武汉地铁项目部对汽车、吊车的统一管理,贯彻落实“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武汉地铁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武汉地铁项目部施工用车辆及司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项目部指挥、办公车辆遵守其相关规定。
第二章汽车驾驶和运输机械的使用
第三条所有车辆驾驶人、乘坐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六条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时,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七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复杂路段
以及遇到沙尘、雨雪雾、结冰等,应当降低车速。
第八条不得强行超车和违章调头,在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时,司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司机有义务提醒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
第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时,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司机应当立即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时,应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来车方向121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第十一条汽车发动前要认真检查发动机、转向系、制动系、前后悬挂、传动系、轮胎气压及螺母有无松动,离合器及操作部分是否灵敏可靠。
第十二条汽车在行驶中,驾驶员应经常注意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各部位声响、气味是否有异常,若有异常应立即减速靠边停车进行检查并排除。
第十三条使用刹车要轻柔,非紧急关头不要使用紧急刹车,在雨雪路面更不可使用急刹车。
第十四条汽车在上坡行驶时,不能“之”字型前进,通过坡顶时,应提前减速,注意来车和行人,通过弯曲坡道时,靠近行驶,严禁超车。
第十五条装运超限货物时,要在货物的最高处的四角插挂小
红旗。
第十六条严禁客货混装,货车严禁载人。
第十七条配合起重机装卸货物时,司机应离开驾驶室。
第三章起重机的使用及吊装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吊车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汽车吊车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持有效年度安全检验合格报告证。并安排一名有吊装经验丰富的同志负责指挥人员,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
第十九条吊装作业区域内,必须设置有效的隔离和警戒标志;涉及交通安全的起重吊装作业,应及时和交通部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设专人防护,吊装作业区域严禁闲杂人员逗留。
第二十条吊装所用的钢丝绳要仔细检查,发现钢丝绳断股、死弯,钢丝绳回头松散严禁使用。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装吊现场周围要认真观察,特别注意空中架设高压线,通信线路及周围建筑物是否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二条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吊物应平稳,必要时吊物应系缆风绳。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状态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第二十三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绳。
第二十四条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第二十五条第八条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第二十六条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第二十七条轨道起重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或下沉现象。轨道渔尾板螺栓装备完整有效,轨道车吊装必须打好支腿,并且要保持车体平面,方可吊装作业。
第二十八条必须遵守起重机械操作的“十不准”和“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十不准:1无证不准操作2酒后不准操作;3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盹;4外人不准进入驾驶室;2吊钩不准过人头;2作业时不准上下车;7吊物不准长时间悬挂;8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4升降、变幅、旋转不能同时使用;工作时不准调整机器。
十不吊:1斜吊不吊;2起重量不明不吊;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绑扎不牢不吊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2掉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2吊钩上站人或有活动物不吊;7埋压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吊;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4光线阴暗看不清物体不吊;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不吊。
第二十九条吊装必须设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必须懂得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指挥。在正式吊装前必须试吊,试吊当中发现的问题急时纠整后,方可正式吊装,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
第四章车辆调动管理
第三十条车辆使用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和调动。第三十一条各作业队、各部门用车需提前一天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用车计划(电话联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地铁三号线信号项目经理部223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篇2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
1、汽车吊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整坚实,并应于沟渠、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汽车吊启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有关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部位无松动。
(2)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撑脚下方木指点牢靠;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需插上。
4、作业时回转半径内不准有障碍物;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情况后,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2、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2、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湿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7、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距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
8、工作完毕,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4、在起吊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面起吊。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作业后,应立即将起重臂全部回缩放在支架上,再缩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篇3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
1、汽车吊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整坚实,并应于沟渠、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汽车吊启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有关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部位无松动。
(2)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撑脚下方木指点牢靠;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需插上。
4、作业时回转半径内不准有障碍物;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情况后,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2、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2、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湿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7、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距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
吊车安全使用篇4
1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12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超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超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2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1t至小于等于1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1t。
3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3.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2127。
3.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3.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1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1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安全预案。
3.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安全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贮罐安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3.2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多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1%。
4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41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42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42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2174的规定。
42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2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2、作业中安全措施
2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
合GB28的规定。
2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21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2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2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22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2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22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28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1%。
2、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2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2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2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2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22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22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2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2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24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2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2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2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214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214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212遇大雪、暴雨、大雾及2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2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
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7、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7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7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7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7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8《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81吊装重量大于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82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叫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对本制度3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写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8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运指挥。吊运指挥机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84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82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装作业在各行各业的生产施工中都较为常见,汽车吊车作业是其中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的一项,以下就汽车吊装作业中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和技术措施进行分析和总结。
1操作人员应了解吊车的机械操纵和维护方法;要有吊车电器设备的常识,要熟悉钢索和钩子的好坏和悬挂的角度,并要有一定时间的实际操作经验。
2开车前应检查所用的钢绳,挂钩及其它工具,如有不合乎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不论大小挂钩,不准吊挂人员。
3使用前要检查行车上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检查完好后方可合上总闸,并发出确切信号。
4起吊时应将吊车无载挂钩进行几次试动。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心领导,未修好以前,不得进行工作。修好以后,应进行试吊后才能使用。
2吊车在行驶时,禁止上下车辆;在窄路、障碍物复杂的路面上行驶时,应有人监护行人及架空障碍物,吊杆离输电线路距离不得少于规定数值。在厂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2公里,拐弯时速度更要放慢。
2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驾驶和吊拉作业时,不准吸烟或与他人闲谈。
7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吊钩是否良好。在工作时,如发现机器有异常声音时,必须停车检查,严禁带故障作业。
8行车运行时,安全注意事项:
(1)挂钩应垂直安置在吊起的载物上,禁止斜吊;(2)对捆缚不牢固或重心不正的载荷,禁止吊运,必须捆牢固后,再准起吊;(3)不准吊起超过额定负荷的重量。如不知道载荷量时,必须弄明白后,再起吊;(4)禁止用起重钩、挂钩斜拉或人用手托着工件吊运;(2)物件尚在地面时,不得行车,以免吊起后,摇晃伤人;(2)禁止用吊车的挂钩,拉埋在地下的物品。严禁用麻绳、线绳、三角皮带吊运任何物品;(7)在吊运时,行车操作人员只能听取某一个固定人员的信号和指挥;(8)行车在开进尾端和挡板时,应提前放开开关;
(4)工作时如发现行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4行车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吊车用完后,必须将车门随时锁好,冬季将水放净。吊车严禁停放在交通要道上;(2)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行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
遇到下列情况应禁止吊运。
(1)指挥信号不明和乱指挥不吊;(2)钢丝绳不合格不吊;(3)超负荷和重量不明不吊;(4)埋下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体及带电设备不吊;(2)光线黑暗,视线不清不吊;(2)斜拉不吊;(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驶;(8)遇到大雪、大雾、暴雨和2级风以上天气时,禁止作业,如遇紧急抢修抢救情况,必须经审批。
钢结构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人员资格
(1)吊车司机、指挥、电工、架手工等施工专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2)参加吊装作业的人员(含消防施工人员)应体检合格方可登高作业。有关资料归挡备查。
2、安全技术交底与监控职责
(1)吊装前对施工专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如钢丝绳的捆扎方法、“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等。
(2)明确吊装区责任安全员和安全监控员。项目负责人应在吊装前用图纸划分编号形
(4)工作时如发现行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4行车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吊车用完后,必须将车门随时锁好,冬季将水放净。吊车严禁停放在交通要道上;(2)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行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
遇到下列情况应禁止吊运。
(1)指挥信号不明和乱指挥不吊;(2)钢丝绳不合格不吊;(3)超负荷和重量不明不吊;(4)埋下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体及带电设备不吊;(2)光线黑暗,视线不清不吊;(2)斜拉不吊;(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驶;(8)遇到大雪、大雾、暴雨和2级风以上天气时,禁止作业,如遇紧急抢修抢救情况,必须经审批。
钢结构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人员资格
(1)吊车司机、指挥、电工、架手工等施工专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2)参加吊装作业的人员(含消防施工人员)应体检合格方可登高作业。有关资料归挡备查。
2、安全技术交底与监控职责
(1)吊装前对施工专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如钢丝绳的捆扎方法、“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等。
(2)明确吊装区责任安全员和安全监控员。项目负责人应在吊装前用图纸划分编号形
色,到实地对每个人明确各人安全责任的区域,以及所承担的职责。并必须到现场对安全员、监控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安全责任区划分图上按责任人负责的区号,在图上由本人签字。
(3)在吊装各类物件全过程中,必须对所有吊装施工管理人员,特别是安全、监控人员,用书面形式明确各人的安全管理区域和安全管理的岗位责任,并必须到现场对相关人员实地交底。
(4)安全员、监控人员在明确各自责任区和工作内容后,必须在起吊前先到各自的责任区,巡视好现场的安全状况,并向有关管理人员、吊装施工人员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安全。存在不安全隐患,决不允许起吊。重大不安全情况要及时书面报告。3、警戒区设置与管理
(1)各类吊装作业必须采取全封闭的安全警戒线,要有明显的警戒标志。四周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全封闭的安全警戒区外沿,在视线盲区交叉点,必须设置安全、监控人员,监控人员和安全员无特殊情况一律在警戒线外进行监控,并戴好安全监控员袖章。
(3)所有负责吊装工作的监控员及现场安全员,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监控点和安全管理区,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
(4)在吊装过程中,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全封闭警戒区。起吊前所有人员都必须离开吊机回转半径和吊物的下方(*括起重指挥和起重工)。工艺要求必须流人的要加长定位牵引绳或其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离开把杆和吊物的下方和安全。
(2)起吊中,全封闭安全警戒线必须大于吊机**回转半径和吊物外延距离。对吊机把杆及吊物在吊装过程中可能倾斜和吊物超出吊机半径的危险落点外围,必须设置警戒线和派人监护。
4、汽车吊安全使用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到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履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起叼重机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覆。
(2)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
最全最热最专业的文档类资源,文库一网打尽
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与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2)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装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2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2%,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1%)。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钓
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互相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8)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4)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下班后应将吊臂收缩平放在吊车上。2、吊装作业安全
(1)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机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碇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拼接大梁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2)起吊前,总指挥必须明确起吊方案中安全方面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吊装施工,保持吊装施工中各环节通讯联络的畅通。严禁冒险作业,确保人与设备的安全和万无一失。全体吊装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起吊总指挥指令,起吊总负责必须在确保人的安全前提下组织各类吊装施工作业。(3)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4)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有关吊装所有人员都必须事先明确各自的职责。负责起吊物固定的起重工和有关指挥及所有与吊装相关的管理人员在起吊前准备工作完毕后,应迅速离开起吊物和把杆回转区域内。如果吊机指挥、吊车司机在发现吊物及吊杆回转半径内有人还未离开,决不允许起吊,确保人的安全。(2)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2)高处运输物件工具、零星材料事,应用绳捆好吊运。钢结构吊装时,不的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7)高处使用扭力扳手等工具和油漆桶,应同时使用防坠保险绳。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等意外事故。
(8)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4)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并设置临时缆风绳。当确定连接安全可靠后才可松钩进行下步吊装作业。()吊机指挥和吊机司机在起吊过程中一旦发现起吊物和把杆下方有人或其他不安全因素,不管任何原因都应迅速停吊,确保安全。并必须事先明确应急停吊信号。
(12)在吊装作业的全过程中,安全员、监控员一旦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各类危险因素,必须立即制止,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在危险因素未清除前
有权向有关领导提出停止施工的意见。2、安全绳设置与使用
(1)安全绳敷设在每榀钢梁上,随钢梁同时起吊并使用。
(2)钢梁在空中拼接完毕后,同时须将大梁拼接处的安全绳相互安全可靠连接。(3)使用安全绳前先确认安全绳锚固安全可靠。如发现有问题应自行固定牢固。(4)安装檩条时应注意随时将安全绳翻提到檩条的上方。
(2)高处安装大梁、安装与搬运檩条、人员沿大梁行走、变换工作位置、安装梁间斜拉杆、清除钢构表面污泥、油漆、布设钢丝网、安装保温棉和屋面板等各种屋盖高处作业,均必须全数牢固设置和使用航空镀锌水平安全绳。
(2)安装墙面板和屋面板前,必须全数设置锦纶垂直和金属水平安全绳,并按人数在垂直安全绳上安装防坠器用于系挂安全带。
(7)采用悬挂吊板脚手对钢柱油漆作业吊时,必须同时设置正确使用锦纶垂直安全绳并有安全防坠器。
(8)先布设安全绳,再从事高处任何作业。
(4)禁止不使用安全绳在大梁上和墙板水平檩条上行走和翻爬。()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绳的设置和位置变换布设。
7、安全带
(1)安全带应与安全绳联合使用。
(2)局部无安全绳的部位,应将安全带牢固系挂在钢结构或管道上。(3)禁止将安全带弹簧钩系挂在钢梁、檩条的翼缘上。(4)禁止不系挂安全带从事任何高处作业。8、爬梯
(1)应设置足够数量带护身圈的笼式钢管梯。无护身圈的直爬梯或航空软梯禁止使用。
(2)相对固定的专用爬梯位置与最远作业点水平距离不大于31,沿途应连续没有安全绳,有良好水平通道的距离不大于21。钢构施工中应据此要求及时调整直爬梯位置,以方便作业。
(3)竹梯加节捆绑处应牢固可靠。禁止使用已裂缝、损毁的竹梯。(4)竹梯应有足够安全作业的高度。(2)梯子与地面夹角以72o±2o为宜。
(2)竹梯低部应坚实、防滑。上端捆绑牢后再上人。(7)人员上下梯子禁止持物,应面向梯子。
(8)禁止在竹梯上从事油漆,端面板安装等高处作业。
(4)所有登高施工人员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禁止爬钢柱上下。4、檩条上作业
(1)每个施工人员身下应水平放置2个竹梯或脚手板,以便变动作业位置。(2)系好安全带后作业和变动作业位置。
(3)禁止施工人员从平放于大梁间尚未安装固定的檩条上爬动变动工作位置。(4)禁止施工人员从保温棉和未固定或探头的屋面上行走,变动工作位置。
、安全平网
檩条和屋面板安装前,安排脚手工在作业面下张挂22×22小眼安全平网,并随施工进度超前张挂。注意:施工时不得随意拆除。张挂面积大于即将为施工面的投影面积。并不少于二跨。、交叉作业
(1)屋盖和墙面板安装作业下方禁止一切交叉作业。
(2)吊物下禁有氧气、乙炔瓶、有电电箱和吊装作业人员及吊车司机。12、施工程序施工人员相对集中施工,各工种充分利用已有的安全绳等安全设施,按“做一处,清一处”的原则进行配合施工。禁止东一榔西一棒的散打作业。14、气候
雨天、六级及其以上大风禁止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14、临时用电
(1)吊装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2)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3)使用标准电箱。电缆线、接头、电箱内电器设备完好无损,绝缘良好,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2-22)规定。
(4)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阻值不应大于4Ω,并定期进行电阻摇测试验。
(2)禁止使用花线,护导线作移动电线。(2)各级漏电开关灵敏可靠,参数正确。(7)电缆绝缘良好
(8)禁止绕开漏电开关接电和电线直入插座孔接电
高压电工证高压电工证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汽车吊安全使用管理的资料4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汽车、吊车使用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篇1
汽车、吊车使用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章总则
**条为加强武汉地铁项目部对汽车、吊车的统一管理,贯彻落实“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武汉地铁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武汉地铁项目部施工用车辆及司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项目部指挥、办公车辆遵守其相关规定。
第二章汽车驾驶和运输机械的使用
第三条所有车辆驾驶人、乘坐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六条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时,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七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复杂路段
以及遇到沙尘、雨雪雾、结冰等,应当降低车速。
第八条不得强行超车和违章调头,在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时,司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司机有义务提醒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
第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时,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司机应当立即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时,应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来车方向121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第十一条汽车发动前要认真检查发动机、转向系、制动系、前后悬挂、传动系、轮胎气压及螺母有无松动,离合器及操作部分是否灵敏可靠。
第十二条汽车在行驶中,驾驶员应经常注意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各部位声响、气味是否有异常,若有异常应立即减速靠边停车进行检查并排除。
第十三条使用刹车要轻柔,非紧急关头不要使用紧急刹车,在雨雪路面更不可使用急刹车。
第十四条汽车在上坡行驶时,不能“之”字型前进,通过坡顶时,应提前减速,注意来车和行人,通过弯曲坡道时,靠近行驶,严禁超车。
第十五条装运超限货物时,要在货物的最高处的四角插挂小
红旗。
第十六条严禁客货混装,货车严禁载人。
第十七条配合起重机装卸货物时,司机应离开驾驶室。
第三章起重机的使用及吊装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吊车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汽车吊车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持有效年度安全检验合格报告证。并安排一名有吊装经验丰富的同志负责指挥人员,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
第十九条吊装作业区域内,必须设置有效的隔离和警戒标志;涉及交通安全的起重吊装作业,应及时和交通部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设专人防护,吊装作业区域严禁闲杂人员逗留。
第二十条吊装所用的钢丝绳要仔细检查,发现钢丝绳断股、死弯,钢丝绳回头松散严禁使用。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装吊现场周围要认真观察,特别注意空中架设高压线,通信线路及周围建筑物是否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二条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吊物应平稳,必要时吊物应系缆风绳。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状态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第二十三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绳。
第二十四条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第二十五条第八条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第二十六条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第二十七条轨道起重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或下沉现象。轨道渔尾板螺栓装备完整有效,轨道车吊装必须打好支腿,并且要保持车体平面,方可吊装作业。
第二十八条必须遵守起重机械操作的“十不准”和“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十不准:1无证不准操作2酒后不准操作;3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盹;4外人不准进入驾驶室;2吊钩不准过人头;2作业时不准上下车;7吊物不准长时间悬挂;8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4升降、变幅、旋转不能同时使用;工作时不准调整机器。
十不吊:1斜吊不吊;2起重量不明不吊;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绑扎不牢不吊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2掉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2吊钩上站人或有活动物不吊;7埋压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吊;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4光线阴暗看不清物体不吊;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不吊。
第二十九条吊装必须设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必须懂得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指挥。在正式吊装前必须试吊,试吊当中发现的问题急时纠整后,方可正式吊装,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
第四章车辆调动管理
第三十条车辆使用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和调动。第三十一条各作业队、各部门用车需提前一天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用车计划(电话联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地铁三号线信号项目经理部223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篇2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
1、汽车吊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整坚实,并应于沟渠、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汽车吊启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有关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部位无松动。
(2)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撑脚下方木指点牢靠;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需插上。
4、作业时回转半径内不准有障碍物;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情况后,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2、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2、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湿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7、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距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
8、工作完毕,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4、在起吊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面起吊。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作业后,应立即将起重臂全部回缩放在支架上,再缩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篇3
汽车吊安全管理要点
1、汽车吊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整坚实,并应于沟渠、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汽车吊启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有关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部位无松动。
(2)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撑脚下方木指点牢靠;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需插上。
4、作业时回转半径内不准有障碍物;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情况后,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2、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2、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湿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7、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距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
吊车安全使用篇4
1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12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超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超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2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1t至小于等于1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1t。
3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3.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2127。
3.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3.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1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1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安全预案。
3.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安全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贮罐安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3.2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多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1%。
4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41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42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42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2174的规定。
42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2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2、作业中安全措施
2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
合GB28的规定。
2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21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2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2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22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2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22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28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1%。
2、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2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2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2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2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22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22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2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2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24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2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2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2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214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214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212遇大雪、暴雨、大雾及2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2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
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7、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7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7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7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7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8《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81吊装重量大于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82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叫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对本制度3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写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8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运指挥。吊运指挥机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84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82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装作业在各行各业的生产施工中都较为常见,汽车吊车作业是其中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的一项,以下就汽车吊装作业中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和技术措施进行分析和总结。
1操作人员应了解吊车的机械操纵和维护方法;要有吊车电器设备的常识,要熟悉钢索和钩子的好坏和悬挂的角度,并要有一定时间的实际操作经验。
2开车前应检查所用的钢绳,挂钩及其它工具,如有不合乎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不论大小挂钩,不准吊挂人员。
3使用前要检查行车上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检查完好后方可合上总闸,并发出确切信号。
4起吊时应将吊车无载挂钩进行几次试动。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心领导,未修好以前,不得进行工作。修好以后,应进行试吊后才能使用。
2吊车在行驶时,禁止上下车辆;在窄路、障碍物复杂的路面上行驶时,应有人监护行人及架空障碍物,吊杆离输电线路距离不得少于规定数值。在厂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2公里,拐弯时速度更要放慢。
2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驾驶和吊拉作业时,不准吸烟或与他人闲谈。
7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吊钩是否良好。在工作时,如发现机器有异常声音时,必须停车检查,严禁带故障作业。
8行车运行时,安全注意事项:
(1)挂钩应垂直安置在吊起的载物上,禁止斜吊;(2)对捆缚不牢固或重心不正的载荷,禁止吊运,必须捆牢固后,再准起吊;(3)不准吊起超过额定负荷的重量。如不知道载荷量时,必须弄明白后,再起吊;(4)禁止用起重钩、挂钩斜拉或人用手托着工件吊运;(2)物件尚在地面时,不得行车,以免吊起后,摇晃伤人;(2)禁止用吊车的挂钩,拉埋在地下的物品。严禁用麻绳、线绳、三角皮带吊运任何物品;(7)在吊运时,行车操作人员只能听取某一个固定人员的信号和指挥;(8)行车在开进尾端和挡板时,应提前放开开关;
(4)工作时如发现行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4行车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吊车用完后,必须将车门随时锁好,冬季将水放净。吊车严禁停放在交通要道上;(2)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行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
遇到下列情况应禁止吊运。
(1)指挥信号不明和乱指挥不吊;(2)钢丝绳不合格不吊;(3)超负荷和重量不明不吊;(4)埋下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体及带电设备不吊;(2)光线黑暗,视线不清不吊;(2)斜拉不吊;(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驶;(8)遇到大雪、大雾、暴雨和2级风以上天气时,禁止作业,如遇紧急抢修抢救情况,必须经审批。
钢结构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人员资格
(1)吊车司机、指挥、电工、架手工等施工专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2)参加吊装作业的人员(含消防施工人员)应体检合格方可登高作业。有关资料归挡备查。
2、安全技术交底与监控职责
(1)吊装前对施工专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如钢丝绳的捆扎方法、“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等。
(2)明确吊装区责任安全员和安全监控员。项目负责人应在吊装前用图纸划分编号形
(4)工作时如发现行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4行车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吊车用完后,必须将车门随时锁好,冬季将水放净。吊车严禁停放在交通要道上;(2)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行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
遇到下列情况应禁止吊运。
(1)指挥信号不明和乱指挥不吊;(2)钢丝绳不合格不吊;(3)超负荷和重量不明不吊;(4)埋下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体及带电设备不吊;(2)光线黑暗,视线不清不吊;(2)斜拉不吊;(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驶;(8)遇到大雪、大雾、暴雨和2级风以上天气时,禁止作业,如遇紧急抢修抢救情况,必须经审批。
钢结构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人员资格
(1)吊车司机、指挥、电工、架手工等施工专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2)参加吊装作业的人员(含消防施工人员)应体检合格方可登高作业。有关资料归挡备查。
2、安全技术交底与监控职责
(1)吊装前对施工专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如钢丝绳的捆扎方法、“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等。
(2)明确吊装区责任安全员和安全监控员。项目负责人应在吊装前用图纸划分编号形
色,到实地对每个人明确各人安全责任的区域,以及所承担的职责。并必须到现场对安全员、监控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安全责任区划分图上按责任人负责的区号,在图上由本人签字。
(3)在吊装各类物件全过程中,必须对所有吊装施工管理人员,特别是安全、监控人员,用书面形式明确各人的安全管理区域和安全管理的岗位责任,并必须到现场对相关人员实地交底。
(4)安全员、监控人员在明确各自责任区和工作内容后,必须在起吊前先到各自的责任区,巡视好现场的安全状况,并向有关管理人员、吊装施工人员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安全。存在不安全隐患,决不允许起吊。重大不安全情况要及时书面报告。3、警戒区设置与管理
(1)各类吊装作业必须采取全封闭的安全警戒线,要有明显的警戒标志。四周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全封闭的安全警戒区外沿,在视线盲区交叉点,必须设置安全、监控人员,监控人员和安全员无特殊情况一律在警戒线外进行监控,并戴好安全监控员袖章。
(3)所有负责吊装工作的监控员及现场安全员,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监控点和安全管理区,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
(4)在吊装过程中,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全封闭警戒区。起吊前所有人员都必须离开吊机回转半径和吊物的下方(*括起重指挥和起重工)。工艺要求必须流人的要加长定位牵引绳或其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离开把杆和吊物的下方和安全。
(2)起吊中,全封闭安全警戒线必须大于吊机**回转半径和吊物外延距离。对吊机把杆及吊物在吊装过程中可能倾斜和吊物超出吊机半径的危险落点外围,必须设置警戒线和派人监护。
4、汽车吊安全使用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到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履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起叼重机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覆。
(2)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
最全最热最专业的文档类资源,文库一网打尽
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与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2)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装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2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2%,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1%)。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钓
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互相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8)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4)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下班后应将吊臂收缩平放在吊车上。2、吊装作业安全
(1)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机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碇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拼接大梁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2)起吊前,总指挥必须明确起吊方案中安全方面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吊装施工,保持吊装施工中各环节通讯联络的畅通。严禁冒险作业,确保人与设备的安全和万无一失。全体吊装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起吊总指挥指令,起吊总负责必须在确保人的安全前提下组织各类吊装施工作业。(3)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4)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有关吊装所有人员都必须事先明确各自的职责。负责起吊物固定的起重工和有关指挥及所有与吊装相关的管理人员在起吊前准备工作完毕后,应迅速离开起吊物和把杆回转区域内。如果吊机指挥、吊车司机在发现吊物及吊杆回转半径内有人还未离开,决不允许起吊,确保人的安全。(2)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2)高处运输物件工具、零星材料事,应用绳捆好吊运。钢结构吊装时,不的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7)高处使用扭力扳手等工具和油漆桶,应同时使用防坠保险绳。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等意外事故。
(8)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4)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并设置临时缆风绳。当确定连接安全可靠后才可松钩进行下步吊装作业。()吊机指挥和吊机司机在起吊过程中一旦发现起吊物和把杆下方有人或其他不安全因素,不管任何原因都应迅速停吊,确保安全。并必须事先明确应急停吊信号。
(12)在吊装作业的全过程中,安全员、监控员一旦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各类危险因素,必须立即制止,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在危险因素未清除前
有权向有关领导提出停止施工的意见。2、安全绳设置与使用
(1)安全绳敷设在每榀钢梁上,随钢梁同时起吊并使用。
(2)钢梁在空中拼接完毕后,同时须将大梁拼接处的安全绳相互安全可靠连接。(3)使用安全绳前先确认安全绳锚固安全可靠。如发现有问题应自行固定牢固。(4)安装檩条时应注意随时将安全绳翻提到檩条的上方。
(2)高处安装大梁、安装与搬运檩条、人员沿大梁行走、变换工作位置、安装梁间斜拉杆、清除钢构表面污泥、油漆、布设钢丝网、安装保温棉和屋面板等各种屋盖高处作业,均必须全数牢固设置和使用航空镀锌水平安全绳。
(2)安装墙面板和屋面板前,必须全数设置锦纶垂直和金属水平安全绳,并按人数在垂直安全绳上安装防坠器用于系挂安全带。
(7)采用悬挂吊板脚手对钢柱油漆作业吊时,必须同时设置正确使用锦纶垂直安全绳并有安全防坠器。
(8)先布设安全绳,再从事高处任何作业。
(4)禁止不使用安全绳在大梁上和墙板水平檩条上行走和翻爬。()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绳的设置和位置变换布设。
7、安全带
(1)安全带应与安全绳联合使用。
(2)局部无安全绳的部位,应将安全带牢固系挂在钢结构或管道上。(3)禁止将安全带弹簧钩系挂在钢梁、檩条的翼缘上。(4)禁止不系挂安全带从事任何高处作业。8、爬梯
(1)应设置足够数量带护身圈的笼式钢管梯。无护身圈的直爬梯或航空软梯禁止使用。
(2)相对固定的专用爬梯位置与最远作业点水平距离不大于31,沿途应连续没有安全绳,有良好水平通道的距离不大于21。钢构施工中应据此要求及时调整直爬梯位置,以方便作业。
(3)竹梯加节捆绑处应牢固可靠。禁止使用已裂缝、损毁的竹梯。(4)竹梯应有足够安全作业的高度。(2)梯子与地面夹角以72o±2o为宜。
(2)竹梯低部应坚实、防滑。上端捆绑牢后再上人。(7)人员上下梯子禁止持物,应面向梯子。
(8)禁止在竹梯上从事油漆,端面板安装等高处作业。
(4)所有登高施工人员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禁止爬钢柱上下。4、檩条上作业
(1)每个施工人员身下应水平放置2个竹梯或脚手板,以便变动作业位置。(2)系好安全带后作业和变动作业位置。
(3)禁止施工人员从平放于大梁间尚未安装固定的檩条上爬动变动工作位置。(4)禁止施工人员从保温棉和未固定或探头的屋面上行走,变动工作位置。
、安全平网
檩条和屋面板安装前,安排脚手工在作业面下张挂22×22小眼安全平网,并随施工进度超前张挂。注意:施工时不得随意拆除。张挂面积大于即将为施工面的投影面积。并不少于二跨。、交叉作业
(1)屋盖和墙面板安装作业下方禁止一切交叉作业。
(2)吊物下禁有氧气、乙炔瓶、有电电箱和吊装作业人员及吊车司机。12、施工程序施工人员相对集中施工,各工种充分利用已有的安全绳等安全设施,按“做一处,清一处”的原则进行配合施工。禁止东一榔西一棒的散打作业。14、气候
雨天、六级及其以上大风禁止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14、临时用电
(1)吊装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2)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3)使用标准电箱。电缆线、接头、电箱内电器设备完好无损,绝缘良好,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2-22)规定。
(4)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阻值不应大于4Ω,并定期进行电阻摇测试验。
(2)禁止使用花线,护导线作移动电线。(2)各级漏电开关灵敏可靠,参数正确。(7)电缆绝缘良好
(8)禁止绕开漏电开关接电和电线直入插座孔接电


高压电工证,费用大约多少钱,一般哪家培训机构最正宗呢,高压电工证,最少需要多少钱,哪家培训学校可以*得证呀


   高压电工证一通教育为社会培养了无数精英人才,本着为学员培训技能,提升竞争力的思想,现已成为深圳就业率最高,实力最强的培训学校。今日一通教育为了培养更多社会人才特定开设分校,现已全新升级,环境更上一层楼,总面值1000多平方,高档的教学设备,雄厚的师资力量,温馨的学习氛围,让所有在一通教育学习的学员都能感受到了家的温暖!详细信息可以访问深圳一通教育机构官网了解公司更多相关信息。


高压电工证高压电工证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去考有用吗? 所有从事电工者须考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去考考证,方能从事电工工作。用人招聘公司为了提高生产安全考虑,以及通过生产速度效率,只会录用掌握操作技能考证的技术人员 深圳电工证如何办理,提供的薪资待遇也较高些。 一、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去考简介(电工证有两种) 1、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去考分类: 高压运行维护作业、高压安装修造作业、低压电工作业、安装、维修、发电、配电。自2111年后,老版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样本改用二*身份证似的IC卡类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样本 ,复审为三年一审。 2、职业资格证书:从事职业:电工(俗称等级证),分类: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英文) 、技师(二级)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样本图 和高级技师(一级)新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样本 。 二、报名条件 (一) 年满14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 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 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 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去考 由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少数地区会有高压和低压的分别,大部分地区不分。主要证明你具有此工种安全操作的知识和能力,每3年一审。此证全国通用,网上查询一般是发证地省市安监局网站查询。同时也可以到市一级安监局行政服务窗口用读卡器读取操作证相关资料验证真伪。 四、报考消息 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去考怎么考?哪里可以报考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去考?报考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去考需要哪些资料?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去考考试难度大不大?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去考考试一般都考些什么内容?考个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去考大概要多少钱?一般报考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去考的学员都会关注这些问题,针对电工证考试的一些疑问,以下作个详细介绍。 一、到深圳一通技能培训中心培训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资料: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和一寸红底照片三张,最近高学历复印件。 三、考试难度不大,都是选择判断题,考试均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两个部分。具体的要根据报考证书的种类不同分类而论,一般特种操作证重视安全培训;人社厅证书培训基础内容。 四、考取形式 特种操作证报考可在深圳一通技能培训中心报名考取,总共时间约为1-2个月,大大节省学员时间。电工上岗特种作业操作证证,哪里发的都可以通用的,以前叫IC卡,又叫感应卡,3年年审一次,和身份证一样的,只要你有专用的读卡机,就能够读出卡里面的资料,但是这个读卡机国家只给有资质的单位,比如学校,安监局等才有,这证不管你拿去哪里,只要有读卡机的地方都可以读卡与年审,查询方式也可以上发证部门安监局的网站,上输入证号查询的。这个证的作用就是万一你在企业里做事出现什么意外和特殊情况,保险公司有钱赔,如果没有这个操作证就是违规操作,保险公司不赔,就要老板和自己承担责任。